针对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病(COVID-19)的日本政府所行措施以及办理签证的办法(扩大对象地域(通知十一))
2020/6/30
鉴于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病(COVID-19)仍然在全球蔓延的势头,将继续和加强正在实施的边境防控措施,6月29日国家安全保障会议决定了以下(1)和(2)的内容。 |
|||
(1) | 扩大拒绝入境和检疫强化的对象地域(以下c.划线部分为新追加的地域) 7月1日日本时间凌晨0点起,以下外国人,如无特殊情况,即使已经获得了有效签证(单次,多次),也不许入境日本。 |
||
a. | 新冠肺炎患者 | ||
b. | 持有湖北省或浙江省发行的中国护照的人士 | ||
c. | 申请入境日本当日之前的14天内有以下任意地域停留史的人士 | ||
〇亚洲地区 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印度尼西亚、新加坡、泰国、韩国、菲律宾、文莱、越南、马来西亚、马尔代夫、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国 〇大洋洲地区 澳大利亚、新西兰 〇北美洲地区 美国、加拿大 〇中南美洲地区 厄瓜多尔、智利、多米尼克国、巴拿马、巴西、玻利维亚、秘鲁、多米尼加共和国、圣基茨和尼维斯联邦、巴巴多斯、安提瓜和巴布达、乌拉圭、哥伦比亚、巴哈马、洪都拉斯、墨西哥、阿根廷、萨尔瓦多、圭亚那、古巴、危地马拉、格林纳达、哥斯达黎加、牙买加、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群岛、尼加拉瓜、海地 〇欧洲地区 冰岛、爱尔兰、阿尔巴尼亚、亚美尼亚、安道尔、意大利、英国、爱沙尼亚、奥地利、荷兰、北马其顿、塞浦路斯、希腊、克罗地亚、科索沃、圣马力诺、瑞士、瑞典、西班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塞尔维亚、捷克、丹麦、德国、挪威、梵蒂冈、匈牙利、芬兰、法国、保加利亚、比利时、波兰、波苏尼亚和黑塞哥维纳、葡萄牙、马耳他、摩纳哥、摩尔多瓦、黑山、拉脱维亚、列支敦士登、立陶宛、罗马尼亚、卢森堡、乌克兰、白俄罗斯、俄罗斯、阿塞拜疆、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格鲁吉亚 〇中东地区 以色列、伊朗、土耳其、巴林、卡塔尔、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科威特、沙特阿拉伯、阿曼、阿富汗、伊拉克、黎巴嫩 〇非洲地区 埃及、科特迪瓦、刚果民主共和国、毛里求斯、摩洛哥、吉布提、佛得角、加蓬、几内亚比绍、圣多美和普林西比、赤道几内亚、加纳、几内亚、南非、阿尔及利亚、埃斯瓦蒂尼、喀麦隆、塞内加尔、中非、毛里塔尼亚 |
|||
d. | 乘载有可能感染新冠肺炎人士并入境我国港口的邮轮乘客或乘员 |
||
(2) | 继续执行签证限制措施以及强化检疫 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病对策本部决定,更新原本至6月末为止的检疫强化,签证限制,飞机到达机场的限定等以及到达旅客人数的控制措施的实施时间,将此延长至7月末(该期限今后可能会进一步延长)。 |
||
(3) | 根据以上措施,日本国驻上海总领事馆对今后签证申请采取以下措施。 | ||
a. | 持湖北省或浙江省签发的中国护照申请人,除特殊情况外,签证申请原则上不予受理。 | ||
b. | 申请入境日本当日之前的14天内有上述(1)c.的任意地域停留史的外国人,除特殊情况外,签证申请原则上不予受理。 | ||
c. | 在申请签证时,要求所有申请人提交新版提问书※,选择“去过”或“有计划”申请人,除特殊情况外,签证申请原则上不予受理。 ※新版提问书格式请点击此处 |
||
(4) | 关于此次措施的外务省官网链接地址如下。 日语:https://www.mofa.go.jp/mofaj/ca/fna/page4_005130.html 英语:https://www.mofa.go.jp/ca/fna/page4e_00105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