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馆新闻文化处将向会员提供电邮通知群发服务,具体如下:
此项服务面向新闻文化处所有登记电子邮箱地址的会员(不需要该服务的会员除外)开放。会员将被自动认为同意“日本国驻上海总领事馆新闻文化处电邮通知服务使用规则”,可以使用电邮通知服务。请务必阅读理解规则。
因不希望收到电邮信息或者不同意规则而不需要该服务的会员请与本馆新闻文化处联系。
1.目的
为了更详细有效地向会员们传递本馆新闻文化处的各项服务内容以及日本相关活动等信息,新闻文化处将实施电邮通知服务。
2.运营管理
为了运行正常,请遵守“日本国驻上海总领事馆新闻文化处电邮通知服务使用规则”,正确使用本服务。
3.发送次数
每月1次。根据内容的多少进行调整。
4.内容
(1)新闻文化处提供的各项服务的相关信息
(2)由新闻文化处主办、协办、后援的活动的相关信息
(3)日本相关的活动或设施的信息
(4)其他适宜的信息
5.使用语言
日语、中文
*由于使用者的邮件软件而造成乱码,本馆不再重新发送该电邮信息。
6.使用者登记、取消、电子邮件地址变更的受理
原则上以入会时登记过电子邮件的会员为服务对象,不需要使用本服务的会员,请联系本馆新闻文化处办理取消手续。
7. 链接
(1)“日本国驻上海总领事馆新闻文化处电邮通知服务使用规则”。
(2)申请本馆新闻文化处会员,请点击这里。
问询处:
日本国驻上海总领事馆新闻文化处 陈小姐
TEL:62195923
E-mail:shc10@cgj-sh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