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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居住日本的外国人的配偶及子女的多次签证申请者

长期居住日本的外国人的配偶及子女申请多次签证,所需材料如下。

 

注意事项

  1. 申请签证时,除特别注明,所有材料请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1份
  2. 各个材料必须都是发行后3个月以内(材料上如注明有效期时,应在有效期内提交)
  3. 请通过本馆指定的代理申请机构递交材料(原则上,根据居住地来决定申请签证的代理机构)
  4. 必须由本人前往代理申请机构申请,代理申请不可
  5. 请确认从申请日的第二天开始计算至赴日预定日(除双休日及本馆休馆日)能确保5工作日后再提出申请(“申请日”是指签证申请代理机构将申请材料送进本馆之日
  6. 审查结果如无问题,从申请日次日起算,(除双休日及本馆休馆日)第5个工作日发放签证。
  7. 签证审查时根据情况,有时需要在以下材料外提交其他追加的材料。

 

1.对象

  1. 持“外交”、“公用”(注1)、“教授”、“艺术”、“宗教”、“报道”、“投资•经营”、“法律•会计业务”、“医疗”、“研究”、“教育”、“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企业内转勤”、“兴行”、“技能”、“适用高度人才相关特定活动告示イ、ロ以及ハ的特定活动”、“特定活动(イ)(ロ)”的在留资格(注2),在日本长期居住(停留时间1年以上者)的外国人的配偶或子女(注3)
  2. 过去3年内有赴日经历,而且,在日本停留期间没有违反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等日本法令。

(注1) 邀请人的在留资格是“外交”、“公用”时,提交材料有所不同,请向本馆咨询。

(注2) “永住”、“特别永住者”、“永住者配偶等”、“日本人配偶等”、“定住者”、“家族滞在”、“技能实习”、“文化活动”、“留学”、“研修”、“特定活动(上述以外的情况)”除外

(注3) 关于配偶和子女的条件,请咨询代理机构或本馆。

 

2.申请人在中国准备的材料

 

需提交材料

备注

1

签证申请书

 

2

照片

照片1张(长4.5cm×宽3.5cm~4.5cm)

3

护照

 

4

户口薄的复印件

  1. 户口簿上各栏内容(姓名、婚姻状况、工作单、位职业等)与现状一致
  2. 户口簿需出示原件

5

暂住证或居住证

  1. 户籍在本馆管辖地区范围外的申请人需提交暂住证复印件或居住证
  2. 暂住证或居住证上各栏内容(姓名、婚姻状况、工作单位、职业等)与现状一致
  3. 暂住证需出示原件。

6

亲属关系公证书

能证明和邀请人的婚姻或亲子关系

 

 

3.邀请人(长期居住日本的外国人)在日本准备的材料

需提交材料

备注

1

邀请理由书

记载邀请理由,邀请原委,申请多次签证的理由等

2

滞在予定表

 

3

住民票

记载有家庭全员及亲属关系,记载事项(除住民票号码外)不可省略

4 有效的在留卡(外国人登录证明书)正反面复印件  

5

能证明赴日费用支付能力的材料

存款证明书、所得证明书等

(注意)多名申请人同时申请时,请提交申请人全员名簿。

 

4.其他

(1)签证有效期

签证有效期为1年,停留天数为15天、30天或90天,具体签证的发放,本馆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2)签证费 400元

本馆不收取签证费以外的任何费用(加急费等)。但是,代理机构需另收取手续费,所以详情请咨询各代理机构。

(3)备注

根据审查的结果,有可能不发给签证的情况,望予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