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馆从2009年7月1日开始对中国公民开放无需领队的“个人旅游”签证。
什么是“个人旅游”?
就是中国公民赴日旅游签证的一种,和团体观光签证不同的是:不需要领队。
但是,不包括观光以外(商务、探亲)为目的的对象。
申请方法
在本馆指定的可以受理“个人旅游”旅行社申请。只能通过我馆指定旅行社,不得直接到我馆申请。
酒店和机票必须由各指定旅行社预定,不能由客人自理。
申请条件
日本国驻沪总领事馆的管辖区域(上海市、安徽省、浙江省、江苏省、江西省)内的居住者及其家属(注)可提交申请。
具体事宜咨询本馆指定的旅行社。
参加人数不受限制。
(注)・与一定经济能力人士共同旅游,辖区外居住(含国外※)的配偶以及三等亲以内的亲属(血亲和姻亲)
・不与一定经济能力人士共同旅游时,仅限于在辖区范围内居住的二等亲以内的亲属(血亲和姻亲)
・一定经济能力人士的子女,在辖区外居住(含国外 ※ ),临时归来的学生(可以独自申请且可独自赴日)
※对于在中国国外居住的亲属,签证申请时必须在中国国内停留,才可向我馆提交申请。
所需资料
请参照此处。
关于提交资料的详细信息,具体请咨询我馆指定的赴日旅游签证代办旅行社。
* 中国国内的高校,中国教育部公布的名单中所列的所有普通本科高校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博士及硕士在读)及毕业3年以内的往届生可以将应提交材料中的“能确认经济能力的材料”替换成高校出具的“在读证明”或者“毕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