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馆从2011年7月1日开始对中国公民签发冲绳多次签证。
2017年5月8日起,以下③内容有变化。
什么是冲绳多次签证(个人旅游)?
取得签证后首次赴日行程中必需包含冲绳(住宿1晚以上)。第二次开始,可在有效期3年内访问日本全国各地。每次最长可停留30天。
申请对象
①具有足够经济能力的人士
②过去3年有过短期赴日经历而且具有一定经济能力的人士
③上述①②的家属(配偶,二等亲以内的直系家属以及和本人同居中的兄弟姐妹(血亲和姻亲))
※家属可以持冲绳多次签证单独赴日。
申请方法
必须通过本馆指定的赴日旅游旅行社申请。且只能通过我馆指定旅行社报名。
不得直接到我馆申请。
申请条件
只限日本国驻上海总领事馆的管辖区(上海市、安徽省、浙江省、江苏省、江西省)内的居住者。 参加人数不受限制,具体事宜请咨询各旅行社。
所需资料
请参照此处。
关于提交资料的详细信息,具体请咨询我馆指定的赴日旅游签证代办旅行社。
如首次赴日旅行时未在冲绳县住宿,会怎么样?
如首次未在提交日程表上的冲绳县住宿地住宿的话,签证将被撤销。且如在首次赴日结束后,没有及时将住宿证明等材料提交给我馆指定旅行社或首次赴日旅游中止赴冲绳县等情况,也将被取消签证。
关于本馆指定的赴日旅游旅行社
关于本馆指定赴日旅游旅行社,请具体参考一览表(Excel /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