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公民团体访日旅游
2020/1/8
团体访日旅游必须要通过指定的承办该项旅游的旅行社来代理申请。实际申请时,请和承办该项旅游的旅行社详细商谈。
该项团体旅游的对象人员
在本馆可以办理代理签证申请的,须为居住在日本国驻沪总领事馆的管辖区(上海市、安徽省、浙江省、江苏省、江西省)的人员。参加的是日本国驻沪总领事馆的管辖区的旅行社所承办的团体旅游。因此,即使有日本国驻沪总领事馆的管辖区户籍,但居住其他地区的人员在本馆也不能办理代理签证申请(不能参加旅游)请予注意。同时,本制度仅适用于观光的访日者。商务探亲访友等为观光以外目的的访问者不能参加该项团体旅游。
所需资料
请参照此处。
关于提交资料的详细信息,具体请咨询我馆指定的赴日旅游签证代办旅行社。
关于本馆指定的赴日旅游旅行社
关于可受理赴日旅游的旅行社,请具体参考一览表(Exc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