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签证申请必要材料
2025/3/31
                        持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注意事项
- 签证申请时,除特别注明外,请提交以下材料的原1份
- 各个材料必须都是发行后3个月以内(材料上如注明有效期时,应在有效期内提交)
- 请通过本馆指定的代理申请机构递交材料(原则上,根据居住地(商务的申请根据工作地)来决定申请签证的代理机构)
- 必须由本人前往代理申请机构申请,代理申请不可
- 请确认从申请日的第二天开始计算至赴日预定日(除双休日及本馆休馆日)能确保5工作日后再提出申请(“申请日”是指签证申请代理机构将申请材料送进本馆之日
- 审查结果如无问题,从申请日次日起算,(除双休日及本馆休馆日)第5个工作日发放签证。
- 签证审查时根据情况,有时需要在以下材料外提交其他追加的材料。
-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有效期为发行后3个月。
1.任何一种在留资格都必须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是中国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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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提交材料 | 备注 | 
|---|---|---|
| 1 | 护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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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及其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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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签证申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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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照片 | |
| 5 | 户口簿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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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暂住证或居住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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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是中国人以外的外国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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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提交材料 | 备注 | 
|---|---|---|
| 1 | 护照 | 
 | 
| 2 |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及其复印件 | 
 | 
| 3 | 签证申请书 | 
 | 
| 4 | 照片 | |
| 5 | 暂住证、居住证等 | 
 | 
2. 各在留资格所需提交的材料
根据入国目的,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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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格 | 必要材料 | 
|---|---|---|
| 1 | 教授、艺术、宗教、报道、法律·会计业务、医疗、研究、教育、企业内转勤、文化活动、特定活动、研修、技能实习、高度专门职、特定技能 | 只需提供在留资格必须提供的材料 | 
| 2 | 技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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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兴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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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留学 | 
 | 
| 5 | 家族滞在、日本人配偶、永住配偶、定住者 | 提问书(本馆规定格式用纸)→婚姻调查表或亲属关系调查表* | 
| 6 | 技术、人文·国际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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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经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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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相关事项
(1)签证有效期
有效期3个月,停留天数为本馆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2)签证费 145元
本馆不收取签证费以外的任何费用(加急费等)。但是,代理机构需另收取手续费,所以详情请咨询各代理机构。
(3)备注
根据审查的结果,有可能不发给签证的情况,望予了解。
